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

How To Recruit The Right Person For The Job?

之前通过公司的转发电邮发现了这篇讽刺的聘请适当人才的方法,我本人挺认同的,尤其最后一段。虽然不肯定有没有人看过,但还是很想上载和大家分享。只不过按这个方法来找‘the right person do the right job’,恐怕会有很多人适合跻身入最后那个职位哦...不多说,方法就是——

Put about 100 bricks in some particular order in a closed room with an Open window.

Then send 2 or 3 candidates in the room and close the door.

Leave them alone and come back. After 6 hours and then analyze the situation:

- If they are counting the bricks. Put them in the accounts department.

- If they are recounting them.. Put them in auditing.

- If they have messed up the whole place with the bricks. Put them in engineering.

- If they are arranging the bricks in some strange order. Put them in planning.

- If they are throwing the bricks at each other, put them in operations.

- If they are sleeping. Put them in security.

- If they have broken the bricks into pieces. Put them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If they are sitting idle. Put them in human resources.

- If they say they have tried different combinations, yet not a brick has been moved. Put them in sales.

- If they have already left for the day. Put them in marketing.

- If they are staring out of the Window. Put them on strategic Planning.

- And then last but not least.
If they are talking to each other and not a single brick has been moved...

Congratulate them and put them in Top Management.

我想过了,如果是我,我会把那些砖头叠成一个围炉,然后大家出去买各种鱼丸鸡翅膀等食物,还有其他所需用具,回去那屋子BBQ。这样看来,我可以放自己在F & B部门;又或者是PR部门吗?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对待那堆砖头?

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

狗踪

日本的‘文化’(或是习俗贴切些?)之一,喜欢养狗,更喜欢带狗逛街。有的把它们当作孩子一样抱在手,或放在宠物携带箱内,或简简单单拴条狗项链...种类琳琅满目,路过的人看到都会忍不住停下抚摸,真的很卡娃伊!!人与人之间因为狗的关系而变得和蔼,这一点根本无法在马来西亚体会得到,羡慕极了。看得出他们为了方便带‘孩子’出去,所以养的狗都偏矮小、可爱类型居多。想看看中型犬、大型犬的踪迹都很难。

在日本,除了拍食物风景的照片,狗也没放过。美好的事情总是要留念的 :)


主人!不要抛弃我,我也要一起过马路......


妈妈说来银座一定要细心打扮,还好我天生丽质,站出来就艳压群狗了,汪汪!


很panai咩?还好我也不差,短短小小只,又不像吉娃娃,像四不像狗,问你死未?


这两只狗真是吵死人...糟糕,主人不见了!怎办?嗯,先嗅嗅主人的味道在哪里...


嗅到了!就在前面,快点快点...离开这是非之地。


妈咪说现在天气还冷,来上野公园赏樱最好穿衣服,免得着凉就不好了。


嗨!我是腊肠狗。我很会抓紧机会上镜头哦!这个拿相机的女生一嘘我,我立刻眼定定望着她,这个姿势足足五秒有多!当然啦,都不懂她技术怎么样。


(刚才的腊肠狗)shit!欧卡桑(妈妈),有狗非礼我。可恶,快点把它阉掉,好替我出气!
(另只黑狗)光天化日,哎,连日本的治安都如此败坏,没眼看...


这些狗是怎么回事?吵我睡觉...喵,我是上野公园里,继樱花之后的焦点之二。我像不像活脱脱的肥——招财猫?日本人最喜欢招财猫了,很多人围着我睡觉的樱树争先拍我的样子,是不是很巴闭咧?喵喵~


逛完浅草了,欧多桑(爸爸),我们很渴,要喝水!!


最后一张,我最重视的一张,证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还是在东京遇见了他——我的偶像狗,黄金猎犬 :)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心底话



我愿与公司同生死 反正现在生不如死

2009年5月3日星期日

重温樱花国的美食

百无聊赖,自己懒惰下载firefox,从哥哥处存档回来,终于可以在自己blog上载图片了~~!而在美好的五月天,经过上个月尾伤痕累累后,难得抽出时间排好了之前游玩的照片。决定写下来,除了想和大家分享,其实更重要是提醒自己下次再去,要重温所有的美食!!


第一个食物!看什么啦,重点不是拍你。注意他手上拿着长长的巧克力棒,这个就是之前讲的churritos。因为自己拿在手上吃的时候忘记拍照,只好站在远处拍这个档口。这东西好像只在所有娱乐城才有,因只在Universal Studios Japan和迪斯尼看到它的芳踪。有巧克力和草莓味,外层硬硬脆脆,里面有同口味的cream,咬起来还不错啦。


第一晚来个热身。在大阪心斋桥吃shabu-shabu暖暖肠胃。‘一锅熟’,清清淡淡。


大阪的夜宵,由导游Paul带我们去心斋桥当地出名的拉面店——四天王。用猪骨熬成的汤,味道刚刚好。面条也是滑溜溜的,难怪他们吃面可以‘唏唏索索’声不断。超爱他们的蛋。日本人无蛋不欢,煮蛋也挺有心得。外面的蛋白咬劲适中,中间的蛋黄并没有一般熟蛋那么难啃,半生熟的滋味流下喉咙,好甜!


注意!郑重、郑重、郑重介绍这间位在京都,往清水寺去的古街‘黑店’!去到一定要记得去尝!它叫黑舞台,卖的一样食物超级好吃!!!!就是...


黑芝麻冰淇淋~~!!!老天!从没吃过如此香、滑、甜、软的冰淇淋!300日圆一支,值得啦!霹雳洞的老uncle都没得fight,连Haagen Dayz也要靠边站。实在太感动了...


耶~!!我最喜欢吃鳗鱼饭了!还好来到这也可以吃吃。这是在滨松新干线站某餐厅吃的鳗鱼饭套餐。没有我们大马的那么浓味,咬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咬断,就OK咯。感觉这间并不是最棒的鳗鱼饭...


下一站去富士山看看有什么好吃。冷冻的半山,这个欧吉桑在此卖热热的串烧章鱼,玉蜀黍和香肠,温暖了我们大家~他的章鱼烤得很香!本来已经在排队等着他烤,结果不够时间,我买不到章鱼就走了...可恶!


算,去了有少少雪地的富士山,去大涌谷,看热热的岩浆。这支是在大涌谷火山处卖的,鸡蛋口味加牛奶味。不过觉得这支比起黑芝麻还是差了些,普普通通咯。


就说日本人爱吃蛋。来到这里还是看到蛋。他们把鸡蛋浸泡在大涌谷臭到不能顶的岩浆里,名副其实成了黑黑的臭鸡蛋。不过吃起来没有臭味啦,剥了壳里面还是白白的蛋。我没吃,这只是借来拍照而已。他们说把蛋泡在内能吸收岩浆的矿物质,吃一粒可以长寿七年,哈哈!


喏,就是泡在这些很臭很臭的岩浆里面。


另个推荐。去到浅草的观音寺,一定要尝尝出名的人形烧!我没有拍食物的造型,因为顾着吃。总之到了那里认定吃人形烧就好。我吃的时候好像是刚刚烤好,表皮热呼呼,放在人形烧内的红豆陷也不会太甜,蛮好吃的。须知日本的红豆也很出名,所以他们很爱用红豆放在各种饼干内。像温泉馒头、叮当挚爱的豆沙饼等。


号外!号外!在富士山美华温泉酒店吃自助餐时,发现到面包超人的餐具!鸡蛋糕,竟然没有小叮当的。嗯,翠婷看到一定很高兴。


登登登登!神户牛柳压轴出场!还有证书证明哦!


烤成七成熟的牛柳看似其貌不扬,吃后终生难忘...


鲍鱼的真身!没有看过鲍鱼还没死的样子,拍拍照留念。我没有口福吃烤的鲍鱼,因为5000日圆一个,很贵。从隔壁桌的团友借来看而已。真的很像我家里擦地板用的刷子,难怪我们老是‘鲍鱼擦’、‘鲍鱼擦’这样叫。

Err...照片太多了些,暂时这样就好。呵呵,说实在每一个食物我都想好好记下来。因为,它们都是我的梦想!Japan,I'll be back!

2009年5月2日星期六

恋上vampire

我承认,我是超级慢热。在电影落幕了良久,我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Twilight》。刚开始看,我都是带着不屑的心情去看。因为《千机变》的影响下,我先入为主地认为,两部电影都是相差无几的啦!不就是人‘尸’间的forbidden love。有什么特别浪漫的?!虽然我很喜欢傻傻的阿Sa。不过,第一眼看到Edward那要命的轮廓,不由自主深呼吸了一口气。结束后,我终于了解为何这部小说在美国的销路那么畅销。它给我们(尤其女生)幻想的空间,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心痒难搔,加上番薯的鼓励,我竟然买了这本已经超过我该有的幻想年龄时看的书。

看完整本,发现原来电影并不是照足小说的剧情拍成的。小说当然会下更多功夫刻画主角的恋爱历程,亲昵的互动多得腻死人。看到他们打情骂俏还会窃笑。而电影最让人满意的肯定是男主角人选——Robert Pattinson(注:我是说他在电影里的造型,不是他在现实中那副头又不梳、满脸胡渣的颓废样)。值得一提的是,我眼尖的同事一早就发现Robert仔原来就是《Harry Potter:The Goblet of the Fire》里的Cedric!看Harry时真的没有发现过这片绿叶。当时的他比较瘦削,现在当起电影小生感觉到他长高了,也更加结实。总之电影小说两者都各有千秋,我都很喜欢。最喜欢最喜欢就是Edward一家子打棒球的情景!不过这幕也是拜电影所赐,拍得实在太有型了~!Alice丢球的酷劲,Carlisle挥棒的洒脱,Edward的快速,噢,这是一场普通人打得出的棒球赛么?

言归正传,其实作者Stephanie Meyer很聪明,人家说,谎话说了一百次都会变成真。怎样确保自己的小说大受欢迎?尤其言情小说的市场重心就是一群憧憬爱情的少女(我没说错,这毕竟是teenager novel),重点当然要放在男主角身上——有多帅就多帅,要多痴情都有。于是,她从头到尾的重点之一就是不断地描述Edward的外表是多么吸引人,什么“perfect curling smile”、“model body”、“muscular chest”...等等,说了又说,目的就是要让所有女读者发挥无比的想象力,制造我们心目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不过还好我看了电影才看小说,Robert仔的外貌很符合Edward,不用费心再去塑造另个帅哥。

好,外表述说够了,她继续打出浪漫牌。通过Edward的嘴,一直向Bella灌迷汤。说是说对女主角说话,但大多女生就是会自动把自己投入当中,想象那一大堆话都是对自己说的:“You're my life now”、“I'll always stay with you”、“If I could dream, it should be all about you”。从中说明Edward的爱是多么地强烈,这番甜言蜜语的连环式轰炸,让一颗心完全融化,就不能写多一点Edward的缺点吗?这似乎过火了。

然而,作者似乎还不满意这样的男主角,还要吹谷他趋近完美。不断、不断强调Edward保护Bella的奋不顾身,视‘死’如归。因为vampire对血的敏感,让Edward爱Bella的过程很痛苦。他要保持相当的理智,克制自己不对Bella发作。越是被禁止的爱、或是不可能有好下场的爱,男女主角越爱得轰轰烈烈,这非常容易触动女人的心灵。但更让我感动的一点是,Cullens一家也和Edward一样拼死保护Bella的心意。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就是被家人接受,看到他们的凝聚力,替Bella感到很高兴。

通常女生对这种男生都是毫无抵抗力,这个效果亦产生在我身上,越看越羡慕Bella。竟然被这样的男生看上,爱你爱到这种境界,管他是僵尸还是鬼,如此爱过,才不算白活。如果说Bella是Edward的“brand of heroin”,那Edward就是我的“brand of heroin”。

其实不是只有这部小说让我空想过,从之前看过的道明寺、花泽类、律王子,甚至是《城市猎人》里的孟波等,肯为女主角默默付出、保护伊人的那份心意...感动呐!可现实中怎么可能有这样帅气的男生?!尤其看到身边的人那么不争气,倒不如一头栽进小说虚拟世界里,自找安慰。在现实和虚拟间游走,方可以平衡自己的爱情观,人也稍微恢复正常。

这样看来,其实我们男女对爱情的要求都是从一而终的。男人从十八岁到八十岁,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永远停留在18岁青春无敌、身材样貌一级棒;我们女人?也是从十八岁到八十岁,希望对方像Edward一样,永远高大、英俊,对自己呵护得无微不至(最好还要有‘家底’~~),就是这么简单。:)



PS:番薯,我同事的男朋友在PJ的MPH warehouse发现到一本英文版的小说只卖24块!这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遭电击!四本总共96块。我买了四本共140块...大众书局折扣了还是35块一本,鸡蛋糕。不过,不是怪你,只是感觉被大众坑了,以后杯葛它。谢谢你特地帮我买书!!省回不少我犹豫不决,要买不买的时间,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