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7日星期日

拜托,别再把婚宴搞砸!

昨天大部分时间都用了来参与中学好朋友——玉凤的婚礼。在我们这群中六的朋友中,她是第二个出嫁,自然替她感到高兴。作为好朋友,早上要充当姐妹娘子军之余,晚上的婚宴更不能缺席。只是每次出席华人的传统婚宴,总会感到非常无奈。因为我们都总会有几个‘不成文规定’让人极度困扰…不,正确来说,都是要不得的陋习。

像是第一个,明明请帖上写入席时间是傍晚七点或八点,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都爱姗姗来迟,还要是理直气壮的那种,一定要耗到八点半,甚至九点才开始。有时七点准时到达,别人反而会困惑你干嘛那么早到?!与其这样,请贴上何不直接写八点半开始?!‘早’到的话,整班朋友就瞎坐在那一直聊天、对着面前的花生发呆。昨晚和朋友商讨,以后我们之中谁结婚摆酒席的话,一定要准时开始,迟到者一概‘落闸’(放狗!!)。但最后大家的回应都是“不可能的啦。”…Why?Somebody can tell me why?

第二就是菜肴太多。平均九到十道菜,每次非要所有人吃得肚皮几乎要爆破,方才善罢甘休。饱的程度会让你看到下一道菜都觉得恶心。当然,这一切还不是华人爱炫耀的心态引起。菜肴越多(还有越贵),越能代表主人家的气派。但值得一提的是,昨晚的菜肴分量刚刚好,我们一桌八个人,还是可以把每一样都吃得蛮干净,还挺意外的。看来餐厅也意识到婚宴结束后换来的就是浪费食物的下场,学习控制量的成分。这是个好的开始!

不过,还有一个最致命的大问题…为什么喝喜酒就一定要有那架唱歌的KTV机摆在舞台上?他们不知道这样会引人犯罪吗?就是很吸引台下的人想拿酒瓶椅子之类具攻击性的物体砸向唱歌的人的方向。如果是那些歌声悦耳的人献唱,我们非常乐意洗耳恭听,掌声亦不吝于贡献;偏偏,偏偏厚着脸皮勇于上台的,都是五音不全的人居多。作为新娘新郎的亲戚朋友,就算互不认识,我们是不是该互相尊重?台下的人懂得尊重台上的人,不管他(她)们唱得再难听,拉高音的部分简直吓得人人的鸡皮疙瘩掉散整地,我们也不曾发过嘘声、没有发难叫他下台。可为何这些当事人永远都不醒目,一直霸着麦克风折磨我们的耳朵?他又有没有尊重过我们?!知道什么是声音的污染?最近我们提倡环保,他们唱少点对保护地球环境起着很大作用的,他们没有发现过问题的严重性吗?怎样叫做‘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这就是最棒的写照!

昨晚这个痛苦亦同样地延续发生。整桌朋友有的妈声不断,有的搞得没什么胃口吃东西,到底为了什么?!唱歌走音,没有节奏,跟不上歌词,也就算了。让人更啼笑皆非的,是他们选的歌都有问题。在一对新人的大喜之日,他们竟然选《无言的结局》、《红河谷》等悲情歌来唱。可能这些歌都是他们平时的‘饮歌’,只能‘一曲走天涯’,但不用急于选在这种日子吧?像广东话说的,这是‘赠兴’,还是‘罗景’?!唱歌的人还大多数是安哥安娣们,奇怪,他们老人家不是最注重‘意头’吗?昨晚我们一班年轻人瞪着台上的人唱这种歌,个个都成了O型嘴,义愤填膺替新娘子感到生气。虽说两人间的感情决不会因为一两首歌就受影响,但喜气洋洋的气氛这样被搞冷就很糟糕。

我可以忍受不准时开席,我可以尽量把食物吃干净,但不可以忍受听觉上的崩溃。后来,我们整班就在那闹哄哄地警告所有未结婚的朋友,喜酒上绝对严禁唱K!谁比较有钱的,务必请一队live band,好叫所有表演欲过度的人闭嘴。拜托拜托,那些自视过高的朋友们,别再剥夺我们欢天喜地的时光!

PS:玉凤,再次恭喜你!请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

值得‘一’看

之前原本和前同事打算观赏《Final Destination 4》,听闻比第三集还要烂,到最后关头转选看《Orphan》。这部电影,的确值得‘一’看。是真的值得‘一’看,并不需要‘二’看、‘三’看。这是我个人原因,要花费两个小时看一部让自己从头到尾都感觉很难过的戏,还挺折磨。第一次,我看电影会看到频频偷瞄时间,盼望快点结束。



它的故事剧情是怎样的,只要有看报纸的都会知道。更何况它是一部惊悚片,把细节说出来,看时就有欠刺激了。虽是做戏,可是还是不敢相信,一个天真无邪小孩子样貌的人,竟然可以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这戏像是挑战着人的良心麻木程度可以达到什么地步。还好,我们都是正常人,因为在看时,除了我自己,我还听到四周的观众不时喃喃自语:

“Oh Shit...”
“Oh My God..”
“痴线的。”
“她真的short的。”

拍这种题材的电影,目的就是要让人感到恶心。而能让观众有不堪目睹的心情,除了故事吸引,那位小演员更是功不可没。我特地上网搜寻,想看看那女孩到底芳龄多少岁。饰演那变态女生(戏里名,Esther)的演员真名是Isabella Fuhrman,1997年出生!才12岁!天,她的演技很棒耶。何时该扮天真,何时该凶狠,眼神、肢体动作都恰恰好。

另外那两个小孩子的演技也不容忽视。那个饰演小女儿,Max的Aryana Engineer,真实年龄并没曝光,大概介于5-9岁。她的角色是一位天生失聪的女孩。看着她毫无心机的样子,明知Esther所作所为是不对的,但因为年纪还小,又不知道错在哪里,糊里糊涂包庇了Esther很多次,她那无辜的神情真叫人心疼。

而演她哥哥,Daniel的小男演员,Jimmy Bennett(11岁)也是不错。他被Esther威胁着要‘切’的那幕,两人间的互动很逼真。然后还有一幕,他被困火场,哭着逃出来时,做得很自然。超欣赏这三个小孩子的交流!

电影的结束,我恨不得马上逃离现场。在里面呆整两个小时,搞得心情比还没看前更加郁闷!看电影主要是要放轻松,那我看来干嘛?!且可能我年纪增长,不是很受得了那惊吓,我竟然有点脚软。有点纳闷,最近的电影有越拍越血腥、恐怖的趋势,誓要吓死人不赔命才善罢甘休似的,究竟是什么问题?这种类型的电影,偶尔看一次就好,否则看了生活更过不下去。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感动

看完《UP》,我能给的评语就是这两个字——感动。影片未上映前,我的反应是嗤之以鼻,不感兴趣。因为不大合逻辑,吹了再多的气球绑在屋子,又怎么可能令屋子飘起来?!不过我从小看到大的迪斯尼卡通,又有哪部是跟逻辑跑的?我还不是看得津津有味?!想开后就没那么排斥了。况且Pixar一向都是以创意为主,思维脱离固有框框来制作卡通,才能开拓儿童的想象空间。

说起Pixar,我很喜欢他们的一个‘习惯’。每次在故事开始前,总会播放另一个似乎有关又好像没有关系,却也挺感动的短篇故事。像这次《UP》之前的小故事,引用了西方的传说:一个家庭若渴望要有个新生宝宝,充当邮差的白鹤就会叼着一个小包裹,把包裹送到那家人的住处,打开来就是一个呱呱堕地的小宝宝!这故事开头就有很多白鹤忙碌地把包裹送给各个家庭。有送给人的BB,有小狗、还有猫的,很可爱!而这些宝宝原来都是由云创造,每朵云都很开心地创造狗宝宝、猫宝宝,再包起来交给白鹤送去。只有一朵乌云很忧郁,他无法像其他云得心应手的创造宝宝,且他的宝宝的攻击性也比较强,有鳄鱼宝宝、羚羊宝宝、刺猬宝宝等,这让白鹤头疼不已,每次‘送货’都因为这些宝宝导致遍体鳞伤。终于,白鹤忍不住,‘跳槽’去帮另朵云送宝宝。乌云很伤心,还哭得雷雨交加。可是没多久白鹤又回来了。原来,他只是叫另朵云制造头盔和盔甲保护自己而已!乌云很感动,给了白鹤一个拥抱,马上创造了个电鳗宝宝让他再送去。故事就在此结束。短短五分钟,小小的启发,让我得以重新温习:友谊,不是只能共富贵,亦能共患难的。

过了这个小小的感动,电影才开始十多分钟,另股感动又涌上心头。看着Carl和Ellie从小就认识到结婚,到共偕白首,看着他们日常生活里的亲昵互动,嘴角会不自觉上扬。不知其他人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在教堂内结婚时,Carl的家人是兴高采烈的欢呼着;反而Ellie的家人全都是目无表情的拍掌。这小小的分别,就看得出Pixar要表达的讯息。我们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Carl的职业只是一名售卖气球为生的小贩,在Ellie家人的角度来看,女儿确实嫁得有点委屈,因为Carl不可能会为Ellie带来富裕舒适的生活,当然会不大高兴了!我以为这套只适用在东方,真没想到,西方国家也会有这种旧观念!一个0.5秒的镜头,我可以想那么多,是我太神经敏感,还是Pixar的原意真是如此?

然后剧情发展到Ellie去世,眼泪就在这时掉下来。透过荧幕,可以很真切感受到Carl老来失去伴侣的落寞,亦感受到电影尝试在提醒我们,千万别忘了自己的梦想。不管它多么遥远,一定要趁年轻时尽力地去实践。否则,等你白发斑斑时,你需要更多的勇气、更多的力气去完成。就算,你有再多的勇气和力气,怕只怕,你所剩时间不多...很奇妙,每次看Pixar的卡通,他们宣扬的人生观其实都是我们一早就懂,但总会被他们唤醒藏匿在深处的赤子之心,这感觉,很棒。

不过,我非常欣赏Pixar对追求梦想的说法还有另一番不同的诠释。当故事一直进行到Muntz那疯狂科学冒险家为了抓到那只不知名的大鸟,Kevin,竟然丧心病狂地企图烧毁Carl和Ellie充满回忆的旧屋。我谅解Carl在这紧要关头,还是选择了先拯救他的屋子,宁放弃先救一个有生命的生物。但Russell那小男孩对Carl很失望,他毅然决然丢下Carl在Paradise Falls,自己去救Kevin。

Carl开始感到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对或不对。闷闷地,他翻开了Ellie儿时的记忆——My Adventure Book。这时候他才发现到书的右上角还贴了个‘NEW’字。NEW?这书有被更新过吗?以前,这本书的前几页只贴了Ellie打算怎么去Paradise Falls的计划,到‘Stuff I'm Going to Do’那一页就打住,因为她原本打算到Paradise Falls后才开始把探险的照片贴上去。怎知当Carl下意识地翻下一页时,他很意外竟看到已经有照片贴好了(我也很意外)。全部,都是Ellie和Carl点点滴滴的生活照,越看眼睛越湿润(我是说我自己)。到了最后一页,看到了Ellie写下的一行字:“Thanks for the Adventure. Now let's have a new one. Ellie.”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又再止不住。Carl(包括我本人)到这时才明白,其实Ellie很早就已经不大在意去Paradise Falls这梦想能否实现,因为她一生中最精彩的adventure就是能够遇到Carl。真的很感动,把这句话送给另一半,比直接说5201314更煞!这让我不期然想起以前的旧辩题——与谁同行比去向哪里更重要(或相反)。人可以因梦想而伟大,但如果你身边少了个可以和你分享梦的人,那梦纵使伟大,也是空洞;反而若身边的人和你开开心心在一起,管它有没有达到终极目标,你亦会觉得不枉此生。

但之后Pixar又以不同人的角度去探讨过度追求梦想的后果。像那Charlie Muntz,他大半辈子的梦想就是要在南美洲活抓到那庞然大鸟,好证明给世人看,他并没有撒谎。可惜,他被名利的梦想遮住了眼,封闭了他的理智,人格严重被扭曲。导致追求的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最后甚至落得失去生命的下场。这让我不禁开始混淆,这样子一心一意去追寻梦想,是好的吗?人不能没有梦,但又不能过于陷入梦中,怎样的追梦法才能恰到好处?

这样看来,Pixar这部电影要带出来的讯息是有点矛盾的。一下子劝人要努力追求住在自己内心处那小孩子的梦想;一下子又劝诫我们别太深陷其中...把这个冲击点放在同一部戏里,我觉得挺有意思。

另个值得赞赏的角色就是那胖嘟嘟的男孩Russell。喜欢他是因为他很坚强。相信有看的人一定记得他和Carl在一晚露宿时曾提及他的父母。我觉得Pixar把这里Russell说话的艺术修饰得很漂亮。Russell并没有直接透露他的父母已离婚,只是很单纯地说出那个他直呼名字的女人不是她妈妈,镜头就转拍两个人互看的尴尬,就沉默了。其实我很惊讶,他那么乐观、积极,真看不出他爸爸已经抛弃他们俩母子。到了结尾,他和其他孩子一样,站在台上等待爸爸为自己别上探险徽章,其实他是很渴望他的爸爸来见证这一刻。结果Carl出现,为他别上Ellie小时候带的汽水瓶盖的徽章(呜呜...看到这里我又要哭了),只有妈妈在台下很开心为她儿子鼓掌。Carl的出现,应该不多不少弥补了他渴望父爱的空缺。就这样,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老人与小孩,培养出了祖孙情。Carl的全新旅程,也因为Russell而重新开始。

就在散场后,我离席时突然想起,说不定前面那个小故事和《UP》还是有点联系。不是吗?Carl和Ellie因不孕问题导致老来无子,Russell就好像是Kevin那只大鸟送给Carl的包裹,让他老时还有这个宝宝安慰。也许...这说法是我太过一厢情愿,可我蛮喜欢这联系。这戏值得推荐,他带给我的感触,比起Wall-E还要更强!

2009年9月1日星期二

洗粪记

猫,是我最讨厌的动物。刚开始的原因是因为它们是仓鼠和狗的天敌。曾经,最不喜欢它们用那种馋嘴的眼神望着我养的朱古力和小笼包(我养的仓鼠名字),赶也不走!真想一巴掌扫晕它们。过了今天,我对它们的厌恶度再次升级。

下午时分唱完K,大伙儿浩浩荡荡地帮番薯搬家。原本以为只是把搬东西上楼就功成身退,殊不知,到达门口,有种‘飘香味’传来,眉头开始皱了皱。接下来就听到通通宣布走廊上有‘地雷’。再放眼望去,晕倒...差不多有十坨米田共排排堆,就在番薯新家门口前!这次真的是holly shit!

平常嗅到一坨的‘臭臭’已经在‘伊伊啊啊’,现在看到如此壮观的场面,有晒干变硬的,也有新鲜软绵绵的(呕...对这坨我简直没有抵抗力,投降),味道还一直涌上来...终于和柏井受不了,在其他人搬第二轮时,我们开始分工——铲除地雷。

老实说,还好有柏井和我一起开工,我的勇气才培养得到。她一直都是我心目中的英雌。前几年在我和翠婷租的屋子内抓到老鼠,晒死了却卡在笼内,我和翠婷都束手无策,不敢碰那还软软热热的身躯,只有柏井勇敢地用塑胶袋套住手,脸色不变地往笼里伸展,抓那小不点...看到这幕,我头皮都发麻了。到现在记忆仍鲜明;到了今天,看着柏井蹲下来,用旧报纸去抓那些‘新鲜’的‘臭臭’,我再次征服于她的勇敢。而且,在她撩开那堆‘臭臭’时,更重的味道一下子扑面迎来,柏井终忍不住抱怨,非常非常明白她的感受。因为我站着都嗅到,天...薰人欲呕。抓狂,这班猫到底吃什么来?!肠胃不舒服哦?还有,是谁说榴莲味和猫粪很像的?根本是天渊之别!少侮辱我的挚爱。

为了减少柏井的难受,我只能加快速度用长长的棍子铲走比较硬的,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把‘臭臭’放在报纸堆上。铲得差不多时,柏井自告奋勇去买洗衣粉和扫把,打算用水冲洗地上。于是,我一个人在那继续铲粪。看到还有几坨软绵绵的,硬着头皮,用了厨房的塑胶袋包手,再用另个准备打包用,蹲下来时,太恐怖了。手碰到的那刻,气味直逼上来,虽然不是肌肤直接接触,但当我把它尝试放进另个袋子时,我后悔了。它根本已经粘在我手上的塑胶袋上。两头不到岸,于是很快就投降,马上把两个袋子包起来,取消了捡粪的念头。只好慢慢用棍子去掉那烂畚箕上的干粪。相信这些猫把这里当公厕已好一段时间,因为那畚箕是堆满粪的。也不知是谁那么缺德,既然懂得把粪放在畚箕上,拜托就索性丢掉,真是恶心。

还好,柏井很快就回来。在用水冲过地板后,撒上洗衣粉,加上手中有扫把,我突然觉得工作容易了些。至少,我不需要用手解决。二话不说立刻摆动手中扫把,拼命铲掉那些‘余孽’。连‘新鲜’的‘臭臭’也很容易被除去,感到很欣慰。只是,‘臭臭’会随着水化开,变成‘黄水’,拖鞋和脚应该会中招...不过味道却跑了,清洗时也就没那么害怕。可怜楼下的ASTRO收讯碟子,被逼不断接收我们清洗的黄水。还好之后加了洗衣粉的水也一拚流下去,顺便又帮它洗白白。

不清楚花多久时间,味道终于消失不见。现在回想才觉得我们不大卫生呢!因为这边厢我们才清洗粪便,那边就跑去吃晚餐了。不过我们还是有洗手的(oh no,我都在洗脚和拖鞋罢了)。用了这次经验,我大概了解处理动物的粪便应该怎么做,可我还是不希望有下次,我还是有一点点洁癖的。现在我才明白,哥哥和大嫂养Gordon也不容易!

回到家,从头到脚仔细地洗了一澡,虽然没有用Dettol,还是很舒服干净。后来,和爸爸提起洗粪的事。很意外爸爸和我们也有流动意识!因为他竟然煞有其事地,也是说“那得想办法让猫不来大便才行。”,难得有方法对付猫,我立刻问爸爸那该怎办?结果,爸爸说“养狗咯。”......答案还不是和我的一样!